丹东板栗,辽宁省丹东市特产,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。2006年12月31日,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“丹东板栗”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。
板栗是丹东的优势经济林树种,自然条件有利于丹东板栗生产,面积和产量均占辽宁省第一,重点引进、培育推广了金华、岳王、丹泽、9113、9210等二十多个优良品种。丹东板栗栽培始于明末清初,可生食、糖炒、烘食,还可制罐头,磨粉制糕,调羹烹菜。含有糖、蛋白质、脂肪和多种维生素,营养和经济价值很高。
地域保护范围
丹东板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划定丹东板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建议的函》(丹政[2006]75号)提出的范围为准,为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、凤城市2个市,宽甸县,元宝区、振安区、振兴区等3个区现辖行政区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