泊头鸭梨,河北省泊头市特产,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。2004年09月27日,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“泊头鸭梨”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。
泊头是享誉中外的鸭梨主要产区,素有鸭梨之乡的美称,鸭梨生产历史悠久,早在西汉时期就开始了以鸭梨为主的果树栽培。泊头也因隋炀帝出游江南在此泊船上岸观赏梨花而得名。20世纪50年代起,泊头鸭梨以“天津鸭梨”的商标驰名国际市场,畅销欧美、东南亚、中东、港澳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,成为中国大宗的出口产品,泊头鸭梨曾荣获经贸部优质出口产品称号,国家政协副主席王任重亲笔题词:“中国鸭梨第一乡――泊头”。
产地保护范围
泊头鸭梨原产地域范围以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政府《关于申请对泊头鸭梨原产地域保护的请示》(泊政请[2004]5号)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,为河北省泊头市现辖行政区域。